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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协会员表登记立档工作的通知

2015-03-19 17:55 | 三明市博物馆 |
各会员:
根据《三明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凡我市有志于民间文艺事业,赞成本会章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会会员二人推荐,履行入会手续,经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成为本会会员。”及第十五条第四款“按期交纳会费”的规定,为了民协工作今后走上正规化和正常化,经常务理事会研究,2015年上半年开展协会会员的立档登记工作和会费交纳工作,请所有会员积极配合,为协会的进一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会员登记,是关系到每一个会员的事情,因为会员的特长、获奖等情况,将有利于协会开展服务工作,为会员的权力提供良好的服务,请大家支持和理解。
会费的交纳也是一项不可少的事项,协会要积极服务于会员,组织开展活动,在未有拔款的前提下,要保障协会正常开展工作,是需要一定经费的,本着“协会是我家,发展靠大家”的目的,本届会员五年一次性缴纳会费100元。
 
附:1、会员登记表。2、会费缴纳账号、户头
 
                         三明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5年3月19日
民文协会员登记表

(责任编辑: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