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文物保护单位财政与运行管理的对策——以
2017-03-01 15:41 | 苏雅文 |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实现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永续利用,将祖先留下来的珍贵文物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发挥文物保护单位服务社会的公共文化职能,基层文物保护单位更是肩负重任。由于各地经济实力和领导重视程度不同,在文物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等诸多方面受到影响和制约,文物保护机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方面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本人拟就基层文物保护单位的财政投入和行政运行管理问题做些探讨。
一、 三明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文物保护法》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级别分别由国务院、省级政府、市/县级政府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及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1] 三明现有文物保护单位都是按照属地原则归属于各个文管办(所)或者是博物馆进行管理,这些都属于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市县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量小,远远不能满足基层文保单位建设的需求。三明市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共有36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国保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省保单位”)7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市县保单位”)278处(见表1)。 中国将文物保护单位划分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大类。[2]从表2可以看出,三明市“古建筑” (国保单位5处、省保单位61处、市县保单位147处),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数量最多的类别,分别占国保单位、省保单位、市县保单位总数的50%、77%、53%,均超过了五成。其次是“古墓葬”类,数量最少的是“其他”类文物保护单位。 三明市从事文物保护人员15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5人,取得正高级职称4人,副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32人。安全保卫人员42人。[3]各级财政投入全市文物事业费2010年2231.4万元、2011年2928.5万元、2012年3398.1万元,占三明当地财政收入的比重不足0.5%。2010年全市人均文物事业费8.92元,2011年人均文物事业费11.67元,2012年人均文物事业费13.43元。[3]每年财政投入以国保单位为主,省保单位和县市保单位基本得不到财政资金保障,以至于很多省保单位尤其是县市保单位遭受破坏和毁损。
表1 三明市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表 (单位:处)
表2:三明市各县市(区)文物保护单位分类统计表 (单位:处、% ) |
(责任编辑: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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